相親緣鑒_第311章 全部釋放(1)

作者:焚林之火·6個月前

不過事已至此,人民銀行那邊的人想收手,也要問我們答不答應。果然沒多久,人民銀行那邊的人主和邵局聯絡,大意就是他們已經和聚源那邊的人達了共識,聚源會結束承兌匯票的現業務,並向人民銀行繳納大筆罰款。因此人民銀行覺得沒有必要再對聚源的人斬盡殺絕,也希我們公安機關能放他們一馬。並且還向我們出了諒解備忘錄,作為辦案的我們憑據。

邵局,把這份諒解備忘錄給了我們,並指示:“我們局長也得到上級領導打的招呼,認為經濟損失既然已經追回,在刑事責任上可以放一馬。你們好好整理一下案子,犯罪嫌疑人接下來的強制措施變更為取保候審,至於檢察院那邊有他們聚源的人自己去搞關係。我們公安不挑擔子,讓檢察院來做這個好人,你們抓把案子移出去。”

有了邵局的指示,徐隊長辦這個案子更加有了底氣。其實徐隊長那邊私下裡已經和聚源的人多多打過道,他們明裡暗裡的也是講好了條件。

由於這起案子牽涉的人員眾多,好多人其實就是無故被牽連的,真要按照法律程式走下去,到最後也是要放人的。現在上面給了尚方寶劍,我們也好借坡下驢。

很快徐隊長先給了我一部分名單,同時他讓我這邊也整理一下,對於那些證據不是很充分的人員,也放到第1波變更強制措施的名單裡面。

我其實早就做好了準備,和徐隊長的名單進行了核對以後,就把兩個名單合攏在一起。然後把這名單上的人員的變更強制措施的法律手續報到了局裡法制科,法制科已經接到邵局的指示,審查了一下這些人的案卷材料,很快就批了下來。

接下來我就讓金老闆他們通知這些人的家屬,讓他們到看守所的門口去接,我們釋放的人員。那些家屬接到我們放人的訊息,真是猶如天降甘霖。他們早早的等在了看守所門口,就盼著我們來放人。

我帶了蕭旭峰,來到了看守所,這些人的家屬已經烏泱泱的等候在那裡。看到我們都是滿臉堆笑,一口一個警好,有遞煙的也有遞各種點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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