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先生,你的愛要不起_第30章 你正在被利用來害你的親生女兒(1)

作者:百念有生·6個月前

時明璽安排的人,效率極高,很快就在導演的線索下找到了秦也生母孫繼南,並將“請”到了一安靜且隔音的場所。

沒有暴力,沒有恐嚇,但那種團隊訓練有素的冷肅氣場,足以讓這個長期混跡於底層、欺人嚇得魂不附

葉菱沒有多餘的緒,只是用平板電腦展示著法律條文。

“孫士,據你目前已實施的行為,我們梳理出以下涉嫌犯的法律條款。

第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誹謗罪。

你通過錄制並散佈不實影片,造‘秦也士拒絕贍養、威脅生母’等事實,在網路上大量傳播。影片點選量已超過五萬次,轉發量超兩千次。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資訊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已構節嚴重,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第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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