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鄉警事_第46章 小處不注意 大處吃大虧(2)

作者:歐杠流芳·6個月前

等我抵達南東州公安局,已經快要大中午了,在局八樓督察支隊,我找到王天上報到。王天上垮著個臉,一點都沒有給我好臉看。

他說,元亮你可以啊,你清早到,你拖到日上三竿,半點組織紀律都沒有;還有,自己找個鏡子看看你那熊樣,氣虧虛、手扶著腰,一點都不像個公安民警,半點神狀態都沒有。

唉,領導,一言難盡啊。

“我自己下樓?”因為“接組織調查”這個詞語質太嚴重,我也就主提出,是不是要下一樓閉室去再住幾天,想清楚自己的問題,等待組織發落?

“別跟我提這個事,我心裡煩。”我不提閉室還好,一提起閉室王天上就火大,他給我丟過來一張紙,說我滾哪裡滾哪裡,只要把單子上面的問題說清楚了就趕消失。

這張紙並不是舉報信,出於對舉報人的保護,王天上不可能拿原件給我看,這只是他據舉報信給我列的清單。

我拿起王天上給我的紙一看,哎呀媽呀,還真舉報得有理有據,心裡頓時拔涼拔涼的。清單上面羅列了有關我的舉報狀況:第一條是違反工作紀律,戰場抗命不聽指揮,縱容部下自行其是;第二條是違反廉潔紀律,在接州公安閉期間,大肆收高檔香菸和高階生活用品;第三條還是違反廉潔紀律,在出公差期間變相公款旅遊,用公費支付應該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第四條,違反生活紀律,奢靡,接企業宴請,低價住五星級酒店。

我尼瑪,是誰幹的好事?

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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