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闕河山_第37章 新崗(2)

作者:豆禾米粟·6個月前

崇文院作為國家最高典籍管理機構,其人員的選拔,尤其是能夠進核心區域秘閣者,素以嚴格著稱。

理論上,需滿足以下條件。

清白的“正途”。首選科舉進士及第者,尤其是那些在經學、史學、小學上有專長的新科進士。其次則是門蔭仕,但家世必須清白,父祖多為文清流,且本人需過相應的經義考試。

嚴謹的背景審查。由吏部牽頭,會同翰林院、甚至可能秘涉及皇城司,對候選人的家世、品行、師承、社往來進行全面核查,確保其政治上可靠,無不良記錄。

特殊的薦舉保任。很多時候,進崇文院尤其是秘閣需要朝廷重臣或院中資深學士的薦舉擔保。被薦舉者若出現問題,薦舉人需承擔連帶責任。

這套流程看似天,確保了秘閣人員的“純潔”。然而,在北宋末年吏治漸趨腐敗的大環境下,再嚴格的制度也會出現裂

“恩蔭”的濫用,一些高顯貴子弟,即便才學平平,亦可憑藉父祖恩蔭,佔據秘閣中的一些閒散職位,將其作為跳板,鍍金以待日後升遷。這些“衙”往往尸位素餐,卻無人敢管。

“薦舉”的變質,薦舉制度逐漸淪為權錢易、結黨營私的工。蔡京、貫等權臣,常將心腹或需要安置、保護的人員,過其控制的員進行“薦舉”,塞崇文院這類“清貴”之地,既避人耳目,又便於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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