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勞資拆了三千世界_第1162章 法不容情.法亦有情(1)

作者:七月微風鴻·2個月前

法院開庭那天,旁聽席坐滿了人,有王小兵的工友,有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員,還有不關注此案的記者。

站在辯護席上,將所有證據一一呈上:趙四留下的聊天記錄、轉賬憑證、手機銀行的異地登IP、工地的考勤表、宿舍監控錄影,還有洗錢團伙員的供述筆錄。

“被告人王小兵,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識淡薄,為給母親籌集手費,被犯罪團伙以‘日薪兩百元’為餌,騙借出銀行卡。”陳的聲音鏗鏘有力,傳遍整個法庭,“他自始至終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洗錢,從未經手過一分贓款,甚至在案發期間,每天都在工地辛勤勞作。”

他轉指向大螢幕,上面清晰地展示著王小兵的作息時間表和團伙員的供述:“犯罪團伙明確供述,他們就是看中王小兵老實、缺錢、不懂法,才將他選為工人。王小兵的行為,屬於被欺騙的過失幫助行為,主觀上沒有洗錢的故意。”

公訴機關對此提出異議,認為王小兵出借銀行卡的行為,客觀上為洗錢提供了便利,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立刻反駁:“《刑法》規定的洗錢罪,要求行為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質的組織犯罪等上游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為掩飾、瞞其來源和質而實施相關行為。王小兵連‘洗錢’二字的含義都不懂,何談明知?”

認真審閱了所有證據,又聽取了控辯雙方的陳述,最終敲響了法槌。

“經本庭審理查明,被告人王小兵在不知況下,被犯罪團伙利用,其行為雖客觀上幫助了洗錢,但主觀上無犯罪故意,且犯罪節輕微,認罪悔罪態度良好。”

0008

便

滿

宿

滿滿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