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娛:罵誰狐狸精呢,喊我偶像_第241章 品牌代言(2)

作者:阿姆斯特朗迫擊炮·6個月前

“當然也不是絕對,要是能做到劉茜雅那樣,不愁代言合同,也有資格挑品牌。”

朱志昌繼續說道。

“代言合同也有好幾個檔次,最好的S檔肯定是國際奢侈品代言,能拿到這種等級的代言一般都是人氣的證明,也能提升明星藝人的咖位,費用或許不是最高的,但有很多形的好。”

“同檔次還有快消品巨頭,可樂的代言合同,這兩家飲品巨頭每年的廣告營銷都會投巨資,為這兩款飲料的代言人,也意味著能佔據街頭巷尾大大小小的商店,對知名度的提升巨大。”

“往下一個檔,就是一些國民級品牌代言,像是電子數碼,運鞋服、牛、泡麵、洗護日化,汽車家電”

“再往下就是保健品,連鎖店品牌之類的。”

“這還是最基本的況,同個平臺,代言人和代言人也有區別,像是奢侈品牌,還有全線產品代言,系列產品代言的區別,同時還有代言title區分。”

“全球代言人、亞太地區代言人、華夏區代言人;品牌大使、品牌摯友、品牌繆斯,這裡面都有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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