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間,我從科員到副廳_第41章 舉報到省廳(2)

作者:我是大師兄·3個月前

“我師兄給我看了一些部資料,崔禮明被撞是凌晨3點11分,三十分鐘後有路人發現並報了警,叉路口附近的攝像頭都壞了,偏偏叉口的攝像頭正常執行,正好拍到車子高速衝過來撞擊崔禮明的畫面。”文笛說,

警到現場第一次勘驗顯示,車子是從怠速突然提速到110公里的高速。事故發生後約五六分鐘吧,雨停了,所以留下的移痕跡。胎痕跡比較明顯,顯示是突然提速,直衝害人,且沒有任何剎車。減速等痕跡,總之,那不是酒駕的老司機應該有的反應。”

張懷鏡怒意陡生,暗暗抑著悲憤,問:“可靠嗎?”

“可靠。我師兄部關係買到了一些公安探頭錄影。詢問筆錄。卷宗等,熬了幾個通宵,經過走訪調查梳理,得出的結論。”文笛說,“問題是,公安局。警隊是和肇事者沆瀣一氣的,所以,匆匆調查後就做出了酒駕導致意外事故的認定,肇事者逃逸,一直抓不到。”

縣長-公安局長-縣長公子及其黑社會集團,形了作案殺人的閉環。

張懷鏡問:“阿水有訊息嗎?”

“王猛正在查,據他說,八在越州,這種人只要風聲稍微一鬆,就會出來搞,想抓他其實蠻容易的。你們海洲警方不願意真格罷了。”文笛說著就有些義憤填膺了,“真是的,太黑了,必須揭真相,把壞蛋繩之以法!”

張懷鏡嘆道:“阿水。阿順和崔禮明無冤無仇,甚至都不認識,何至於下此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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