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調局詭案錄_第167章 拋屍原則(1)

作者:周也·3個月前

“林友的手機?”潔不解。

“為什麼一定要找到他的手機呢?”

“林友的手機沒有在他的上找到,一共有兩種可能。”周也一邊走一邊豎起兩手指。

“第一種,兇手將林友的手機給收走了,畢竟如果殺死林友的人,就是那個和他在樹林裡面見面的人,那就意味著在手機裡面,有他們兩個的通話記錄,兇手很謹慎,沒有留下任何的證據。”

“第二種,林友的手機被落在了森林當中。林友的是在河邊發現的,當時他的骨被塞到了麻袋當中,然後麻袋被埋在了河岸邊的沙地裡。也就是說,發現的地點並不是第一案發地點。林友有可能是在遭那些飛蛾攻擊的時候,將手機落在了森林的某一個角落當中,現在依然丟在了現場當中。”

“肯定是第一種吧。”白恩並不樂觀。

“兇手不可能傻到都知道將骨裝在麻袋裡面進行掩埋,以防止被發現,那自然不可能不知道將有著自資訊的手機給拿走。”

“我也是這麼認為的。”周也點了點頭。

西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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