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沈總徹夜白頭悔瘋了_第204章 陰損招數(1)

作者:一世從歡·1個月前

律師函正文大分為兩個部分。

第一部分告知沈荀他在和姜萊婚姻存續期間名下資產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擅自贈予第三者價值約一億一千八百萬的夫妻共同財產,包括但不限於豪車。高階住宅。名貴珠寶首飾若干及其他大額產,依法認定為無效民事法律行為。

他和贈人林書桐士,均負有全額返還之義務。

第二部分則是律所正式代表委託人的通知,十日返還,期限未返還,律所將代理委託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不僅需要返還財產,還要承擔訴訟費律師費等等。

沈荀著律師函的手指都在抖,眼睛瞪著很大,瞪到酸紅。

姜萊真的不顧夫妻意要走到這一步。

喬川看見律師函後一陣心驚,卻又在看到一億一千八百萬時,心想居然這麼

本他的預估,起碼還要多個五六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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