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沈總徹夜白頭悔瘋了_第255章 那叫包養,不叫投資(1)

作者:一世從歡·1個月前

林書桐微抬著下:“當然。”

不信姜萊能有本事查到國外去,而且從律師函到延遲開庭,也就半個多月的時間。

半個月查在國外三年多的支出?笑話。

所以關於每個月三百萬的這筆錢是什麼也沒有告訴孟律師。

有投資合同在,“科研費”的事並不怎麼擔心。

孟律師的主要責任在於如何把回國後沈荀給的東西合理化,減反還的金額。

不過至今都有點弄不明白,律師函上的一億一千八百萬怎麼算出來的?

如果把“科研費”算上,不止這些。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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