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沈總徹夜白頭悔瘋了_第266章 顧父看見姜萊(1)

作者:一世從歡·1個月前

柯重嶼示意鍾泊謙繼續說下去。

鍾泊謙:“我國很早之前就對棄罪進行了立法,恰巧是在姜博士被撿到的那年我國修改了這條法律,法律條文沒變,只是挪了位置。”

“所屬章節變了,法律定位完全不同,最開始的棄罪更像家庭倫理罪,修改後明確是侵害人安全的重罪。”

“不過那個時候丟棄孩子或者把孩子送到別人家是很常見的事,一般不太能被知道或者抓住,對於普通人而言。”

遲策:“唐院長跟我說的是,姜小姐的包被不是尋常人家能買得起的東西。”

鍾泊謙若有所思:“那就排除掉尋常人家,還剩下商人和政員家庭,首先排除政員。”

柯重嶼:“怎麼說。”

鍾泊謙:“國家修改法律,最先落實到什麼人手裡?”

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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