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倉後我揣一億裝窮回鄉_第49章 第一步(1)

作者:蛹化蟲·3個月前

沙龍結束後的週一清晨,陳律師的加郵件比晨更早抵達陸沉的郵箱。

郵件附件是兩份架構草案。

一份是“清河市集管理有限公司”的權結構:

清河發展基金作為控東(持70%),預留20%作為未來核心團隊和商戶代表的權池,剩下10%註明“戰略合作伙伴”。

另一份是基金對外投資的標準化協議模板,以及針對廣林汽配的首筆投資意向書草案。

陸沉在書房裡仔細審閱。

陳律師的文字一如既往的嚴謹,在“戰略合作伙伴”的條款旁,他用紅字標註:“此份額可用於引備專業資質(如設計、工程、運營)的關鍵個人或團隊,建議設定服務期限與業績對賭條款。”

他回覆:“結構可行。戰略合作方條款,補充設計果智慧財產權歸屬及後續收益分機制。意向書可發趙廣林,註明需以盡調後正式協議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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