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木匠覺醒:大明自救指南_第133章 海商總協(1)

作者:十一Ellena·6個月前

廣州城,作為大明最早對外開放的貿易門戶之一,在朝廷確立“營主導,有限開放”的海事政策後,愈發顯得繁華喧囂。珠江口舳艫千里,碼頭上貨堆積如山,來自天南海北的商賈、水手、工匠匯聚於此,各種口音織,一派生機。

這一日,廣州城更是格外熱鬧。一座新修繕的、氣派不凡的園林式建築前,車水馬龍,冠蓋雲集。門前懸掛著巨大的牌匾,覆蓋著紅綢,兩旁站立著著嶄新號的衙役和商會護衛。

這裡,正是新立的“大明海商總協會”所在。今日,便是其正式立掛牌的日子。

在朝廷(主要是皇帝朱由校)的強力推和引導下,這個協會的組建異常迅速。它並非純粹的民間組織,也非方衙門,而是一個半方的機構。員構複雜,既有代表“皇家海運”商號的皇商、廷代表,也有如福建鄭氏(鄭芝龍家族)、廣東許氏等背景深厚、實力龐大的方特許海商巨擘,還包括了一些在歷次整頓中表現良好、願意服從朝廷管理的較大型民間海商。

立大會由廣東巡親自主持,市舶司太監、布政使、按察使等地方大員悉數到場,更有一位從北京趕來的戶部侍郎作為皇帝特使,宣讀賀詔並監督儀式。

“……茲立大明海商總協會,旨在協調南北海貿,平抑市價,制定行業規約,共同應對外洋競爭,維護我大明商賈合法權益……”廣東巡朗聲宣讀著協會章程的核心容。

臺下,各位海商代表神各異。皇商和方背景的大商人氣定神閒,他們本就是政策的益者和參與者。而那些被吸納進來的民間大商人,則大多面帶謹慎的欣喜。加協會,意味著獲得了方的認可和一定程度的保護,可以更規範、更安全地從事利潤厚的海外貿易,但也意味著必須遵守更嚴格的規則,接方的指導和監督,利潤也需要按章程“報效”部分,以支援水師建設。

“此外,”那位戶部侍郎特使接過話頭,聲音洪亮,“陛下有旨,海商總協會需承擔釐定主要出口貨之指導價格,統籌採購海外所需之硫磺、硝石、檀木等軍用、資之責。協會設評議堂,由、商代表共組,裁決部糾紛,懲戒違規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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