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我即變數_第5章 天道授信(2)

作者:紙燈客·4個月前

其二,神職在天道系中的“權重”至關重要。不同的神職,其所被授予的“許可權”大小天差地別。一個執掌周天星斗執行的星君,其所能調的法則之力與影響力,自然遠非一隅之地的土地神可比。這種“權重”取決於該神職所涉及的法則在天地執行中的重要與覆蓋範圍。權重越高,意味著天道“授信”的額度越大,該神只理論上能借用的天地之力就越強。

其三,也是最為玄妙和關鍵的一點,在於天道對其的“信任度”或者說“契合度”。這種“信任”並非,而是一種基於規則邏輯的判定。它現在多個方面:

對天條律法的遵守程度:神只的行為越是符合天庭天條(即天道意志的細化現),其與天道的“契合度”就越高,“授信”就越穩定,甚至可能得到微小的提升。

履行職責的效率與公正:一位能高效、公正地履行其神職(如及時行雲布雨、公正裁決善惡)的神只,其“許可權金鑰”的響應速度與力量傳導效率會更高。

與權柄的契合:神只自的意志、行為模式,若能與所執掌的權柄涵高度契合(如公正之神秉公執法,仁慈之神廣施恩澤),也會提升這種“信任度”,使得權柄運轉更為順暢。

反之,一旦出現嚴重問題,這種“天道授信”機制便會展現出其冷酷的一面:

倘若神只行為嚴重違背天道規則,例如濫用職權、禍蒼生、怠忽職守達到一定程度,發了天道規則的“底線”,天道便會依據既定規則,收回部分乃至全部“授信”。表現為其神職權柄大幅削弱,呼天地法則困難重重,甚至神格搖,神位不穩。最嚴重的,可能會被剝奪神職,打落神壇,真靈創,乃至湮滅。

此外,即便神只自無過,若是天道執行本發生巨大變,導致其神職所對應的法則許可權被調整、削弱或廢除,那麼其“授信”額度也會自然下降。這意味著,神只的權柄並非一不變,其本仍繫於天道意志的宏觀調整。

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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