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穿之大佬崽崽成團改造大清_第373章 手冊更新·新規定序(2)

作者:搞笑恐怖小故事·6個月前

1. 戶部所有賬目實行“按月核查、按季覆盤”:每月5日前,由分管員提流水賬及憑證,胤福(六阿哥)、胤宸(十五阿哥)聯合核驗;每季度末,由降職留任的梁清標(原尚書)牽頭,組織各部主事叉核查,結果直接上報皇帝。

2. 涉及“銀礦、漕運、工部材料”等大額支出專案,需額外提“經手人名單”,標註姓名、職位、聯絡方式,便於後續暗訪核實。

第二章 流水對賬細則

1. 支出憑證需包含“定價依據(如方定價、商戶報價單)”“實際耗費清單(如運輸里程、材料用量)”“收款方簽字憑證”,三者缺一不可,否則不予核銷。

2. 發現“付款金額高於最高報價”“付款日期早於業務完日期”“憑證簽字模糊”等三類異常,即刻暫停核銷,移核查小組徹查。

第三章 人證與資核驗

1. 每月隨機取2-3項支出專案,由核查小組暗訪經手人(如運輸隊船伕、銀礦核驗士兵),核對“實際作與賬目記錄”是否一致,形《暗訪筆錄》,與賬目一同存檔。

2. 庫需實行“雙人核驗制”:庫管與特派士兵共同核驗、規格、數量,分別簽字確認,形庫核驗表》,嚴單人作或模糊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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