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世:小區保潔工資二百五!_第120章 食堂集體用餐(2)

作者:辣椒愛吃米粉·6個月前

柳三娘也湊過來,手裡還牽著周江周玉:“我家那兩個也是!以前總喊,現在每天都有白麵饅頭吃,還能喝上粥,比以前強太多了。”

想起自己剛來時的樣子,連太能燈都怕,現在卻能練地打掃辦公室,甚至會簡單作電視,心裡滿是慨,“這清風小區真是個好地方,不僅能賺錢,還能見識到這麼多新奇件。”

王秀英順著柳三孃的話往下說:“可不是嘛!我以前在家織布,一天累得腰痠背痛,現在在小區做保潔,活不累,賺錢還多。家裡的粟米缸從來沒空過,上個月還給小寶買了本子和筆。”

往食堂門口瞟了一眼,看著那輛三車,眼裡滿是羨慕,“你看門口那輛三車,拉東西多方便,拉糧食都省不勁,比牛車還輕便。”

柳三娘順著指的方向看去,也點頭附和:“那車我見過,宋組長說車,充一次電能跑很遠。我上次打掃看見師傅用它拉清潔工,比咱們用扁擔挑省力多了。以前在家裡,拉點柴火都要兩個人抬,累得半死,這三車一個人就能搞定,真是好件。”

於甜杏放下筷子,也加了話題:“我覺得還是太能燈最實用,不用油不用蠟,曬曬太就能亮一整晚。以前在家裡,晚上織布、做針線都得點油燈,燻得眼睛疼,還費油,現在有了這燈,織布都比以前細了,孩子們晚上也能學寫字。”

“可不是嘛!” 張翠蘭湊過來,小聲說,“我家張強和張秀,現在每天晚上都用新本子和鉛筆寫字,比以前用木炭在地上畫強多了。那鉛筆真好用,寫出來的字清清楚楚,還不髒手。”

蘇阿妹拉著李招弟,小聲說:“我也覺得筆記本和筆最好用,太康現在每天都記賬,家裡的收支記得清清楚楚,再也不用擔心錢算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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