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的方向星之所向_第二十二章 法律存在的意義(1)

作者:喵啦個咪我只是只貓·6個月前

第二天,東和圖影像往常一樣來到訓練館,開始了對練。兩人的訓練包隨意地放在一起,朱迪兔子警和噗噗兩個玩偶分別掛在包上,靜靜地對著。高遠不經意間瞥見這一幕,心裡突然莫名發怵。他邁著猶豫的步子走過去,將兩個玩偶翻了個面,裡喃喃自語:“怎麼看著心裡發慌。”

就在這時,鰻魚拿著手機一路小跑過來,大聲喊道:“林高遠,你完啦!”高遠正低頭除錯球拍,聞言疑地抬起頭,發出一聲“啊?”。

鰻魚連忙將手機遞到他面前,手機螢幕上顯示著圖圖發的朋友圈,配圖是昨天在迪士尼玩極速的照片,兩個模糊的側臉被P上朱迪和尼克的卡通頭像,但悉的廓還是一眼就能認出是我們。配圖文案“永遠有信心給你幸福”更是直白得讓人窒息。

高遠下意識地抬頭看了一眼正在揮拍訓練的東,又轉頭看向鰻魚,語氣帶著一無奈:“你說,我扛住樊振東幾拍…”鰻魚看到東著汗,笑著朝這邊走來,趕忙拍了拍高遠的肩膀,丟下一句“保重!”就溜開了。

東走到高遠邊,一邊汗一邊笑著問:“聊啥啊,老看我,週末帶家屬聚餐啊。”高遠小聲嘀咕著:“這心態是真好啊…”

而這一天,我忙碌異常。申訴人的橫幅已經在樓下掛了整整三天,褪的紅布上“還我清白”四個大字刺得人眼睛生疼。案卷被翻得邊角發,當年的犯罪證據鏈清晰得讓人無法辯駁,但申訴人“為了孩子”的執念卻像野草般瘋狂生長。

這一場申訴案聽證會佔據了我大量的時間和力。申訴人為了自己孩子考公考編的事,天天在檢察院樓下拉橫幅鬧事,堅稱自己無罪,強烈要求改判並給予賠償。儘管這是多年前的案子,但為了秉持公平公正正義的原則,我還是重新仔細翻看案卷,認真審查當年的案件細節。

經過嚴謹的調查,事實證明申訴人確實存在犯罪行為。然而,申訴人卻持續不斷地鬧事,鑑於案件符合召開聽證會的條件,我決定召開聽證會,邀請人民監督員和聽證員參與其中,希能以最公正的方式解開申訴人心中的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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