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7章
周父周母見兒子是堅持要離婚,兒子和葉佳妮又那啥了,被海靈捉,以海靈的脾,是不可能再忍。
周母開口,說道:“洪林,你和海靈結婚之後,都是你在上班賺錢,完全沒有收,離婚的話,你們倆去民政局辦個離婚手續,就收拾的服走人。”
“其他東西不允許帶走。”
離婚已定局,那就減離婚帶來的損失。
“媽,什麼都不讓帶走,那是不可能的,除非什麼都不要,才能讓淨出戶。婚後,不上班,但我的工資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旦起訴離婚,就要分一半給。”
“房子,婚後還貸的錢雖說是我的工資在還,因為我的工資屬於婚後財產,也是有份的,離婚了,房子不給,但要補償一筆錢,我算了一下,也不用補償太多,裝修費是出的,曾經跟我說過,要是離婚讓我把裝修費還給。”
“我那房子裝修連同買家電一共花了四十二萬,都是海靈出的,不過我也跟說過,裝修費我是一分不還的,那是自己願意掏出來裝修房子,又不是我著掏,我才不還呢。”
”?錢多給要,半一分靈海給真?嗎了過算你,林洪,產財後婚的們你。理搭用不都鬧吵,管用不個這?的還得有哪費修裝“:道說即立母周
”。右左萬十二“
”!萬十二“
”。要不要,錢塊千兩給!萬十二你走分要還麼什憑,到賺沒都錢分一後婚,萬十二給分能不,林洪,行不“,來起母周
。呢割是那,萬十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