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600兩買一個縣令_第87章 體系的升級(1)

作者:海蓬·6個月前

縣衙的議事廳裡,幾張臨時拼湊的木桌堆滿了文書,吳文才抱著厚厚的流民名冊,聲音裡滿是疲憊:“大人,現在流民快五千人了,民政司又管戶籍、又管糧餉、還得盯工分,昨天礦場要木料,工坊要鐵釘,兩邊都找我批,結果忙中出錯,把給礦場的木料撥給了工坊,耽誤了礦坑開挖。”他邊的蘇先生也跟著點頭:“工分登記也了套,農耕隊的工分和礦場的工分標準不統一,有的流民幹同樣的活,拿到的工分卻不一樣,已經有人來鬧了。”

劉飛看著眼前的象,心裡清楚:人口從最初的幾百人暴增到五千人,原來“民政司統籌、各管事分頭管”的簡陋架構,早已跟不上需求——就像一輛小推車,裝太多東西遲早會散架。他敲了敲桌子,目掃過在座的趙青、張叔、陳武、董伯等人:“人口多了,就得有規矩、有分工,不能再像以前那樣‘一把抓’。今天咱們就定下來,正式設立五個職能部門,各司其職,誰也別越界,也別事。”

話音剛落,議事廳裡立刻熱鬧起來,大家你一言我一語,很快就確定了部門的設定和負責人——

“工曹”管礦業、工匠和工程,由孫滿倉牽頭,李舟、劉炎做副手。孫滿倉懂鐵鍛造,李舟管造船和木工,劉炎專研火,三人正好覆蓋工曹的核心事務。劉飛特意強調:“工曹要統一管礦場的開採、工坊的生產、工程的建設,木料、鐵釘、礦石這些資,都由你們排程,別再讓吳文才分心;另外,把各工種的工分標準定下來,挖礦一天多分,打鐵一天多分,造船一天多分,白紙黑字寫清楚,讓流民幹活有盼頭,也免得鬧糾紛。”

“農曹”專管農業和水利,董伯當總負責人,田老漢和之前負責農耕隊的隊長做副手。董伯懂農事技,田老漢悉萬山的土地,兩人搭檔正好。“農曹要管三件事,”劉飛看著董伯說,“一是把開墾的荒地按‘工分’分配,流民滿一千工分就能申請一畝地,耕種三年後歸個人;二是推廣你說的‘作’和‘草木灰施’,讓農耕隊的人都學會;三是盯著清水河的水利,和工曹配合,讓李舟造些水車,灌溉田地,別再靠天吃飯。”

“戶曹”接管戶籍、財政和工分,吳文才依舊是主心骨,蘇先生和之前的民政司文書做幫手。“戶曹是‘管家’,”劉飛對吳文才說,“戶籍要按‘部門、家庭’分類,每個人的技能、工分、領糧記錄都得記清楚,不能再;財政要把糧庫、銀庫的進出賬理明白,每月給我報一次;工分冊統一由你們印,各部門憑工分冊領糧、分地,誰也不能私改。”

“兵曹”負責軍事和治安,趙青牽頭,陳武和周強做副手。趙青懂實戰,陳武會軍陣訓練,周強擅長斥候偵查,三人正好互補。“兵曹要分兩支隊伍,”劉飛看著趙青說,“一支是‘萬山營’,由你和陳武訓練,按陳武說的‘鴛鴦陣’練,每月考核,練得好的多給工分;另一支是‘治安隊’,從士兵裡挑五十人,負責縣城和安置營的治安,抓小、制止打架,還要在城門設崗,盤查進出的人,別讓潰兵或山賊細混進來。”

最後是“刑曹”,負責司法和糾紛理,劉飛特意從流民裡找了個老宋的前縣衙小吏——他之前在府城縣衙當過五年刑房書吏,懂基本的律法和審判流程,再配兩個公正的老流民當副手。“刑曹不用複雜的規矩,”劉飛對老宋說,“就按‘理’和‘萬山的規矩’判,比如竊十工分的財,罰做苦力十天,再賠償損失;打架致人傷,輕者賠醫藥費,重者罰工分並關三天‘閉棚’;要是有人犯了大錯,比如勾結山賊、縱火,直接報給我,咱們公開審判,讓百姓都看著,知道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

滿便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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