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600兩買一個縣令_第209章 曬穀場的公審(2)

作者:海蓬·6個月前

陳遠抬手示意大家安靜:“萬山辦案,講的是《萬山約法》,不是私刑。錢德明強佔田產、勾結山賊、傷害百姓,按《萬山約法》,當判‘沒收全部非法田產,杖責五十,流放萬山北部礦場終勞作’——大家可有異議?”

“沒有!”臺下齊聲喊,聲音震得曬穀場的塵土都飛了起來。

錢德明還想掙扎,被戰兵按住,當場打了五十杖,打得他鬼哭狼嚎,最後像拖死狗一樣拖了下去。孫飛虎和黑風寨的山賊,也被判了流放,臺下的農戶們拍手稱快,連之前被煽的王老實,也激地喊:“好!打得好!這才是公道!”

公審結束後,陳遠讓人把錢德明的非法田產登記造冊,當場開始分田。“王老漢,十畝田還給你,再補兩畝,作為補償;李木匠,三畝田還你,另外分你兩畝公田,免租一年;張老三,你家的田被錢德明佔了五畝,現在還你,再分你一畝,孩子了驚嚇,民政堂給你十斤糧、兩文錢,給孩子補補子……”

吏員們拿著地契,一個個念名字,農戶們排隊領地契,手裡攥著地契,激得手都在抖。一個老農捧著地契,跪在地上,對著高臺磕了三個響頭:“謝謝萬山!謝謝陳大人!俺終於有自己的田了!”

分完田,陳遠又宣佈:“石泉鎮設立‘里正’一名,由大家公選;每十戶設‘戶長’一名,負責傳達萬山的政策、組織農作、調解糾紛——里正和戶長,都從農戶裡選,要選公道、能幹的人。”

農戶們立刻推薦人選,最後選了為人正直的王老漢當里正(好了之後),選了五個勤快的農戶當戶長。陳遠把《萬山約法》抄了幾十份,在鎮裡的各個角落,又讓李遠留下兩個吏員,協助里正和戶長管理鎮務,推廣農桑技

當天下午,石泉鎮的田埂上,就出現了農戶們耕種的影。他們扛著鋤頭,在自己的田地裡翻土,臉上帶著久違的笑容。張老三的媳婦抱著孩子,在田埂上給丈夫送水,孩子手裡拿著個白麵饅頭,是民政堂給的,笑得眼睛都眯了。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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