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明末制霸全球_第347章 公約立秩序(2)

作者:不會咬人的貓貓·6個月前

著發脹的太,對周海和李虎嘆道:“人越來越多,糾紛也越來越多,靠我一個人理,本忙不過來,還容易因主觀判斷出差錯,引起大家不滿。必須建立一個專門的機構來理這些案件,既要公平公正,又能讓大家信服。”

周海想了想,說道:“公子,不如效仿朝廷的縣衙,設一個類似的衙門?找些懂規矩的人來斷案。”

林墨眼前一亮:“這個主意好!但也不能完全效仿縣衙,要讓老百姓也參與進來,這樣才能保證公平。”

“我看這樣,咱們就設一個‘堡民法庭’,挑選幾個讀書人和老百姓出來,讓讀書人當‘法’,負責認定罪名;老百姓當‘陪審團’,對定罪投票,超過八的人同意才能過判決。”

說幹就幹,林墨立刻讓人在集市旁騰出一間大屋作為法庭,又從維基百科上抄寫了些法律條文,當然,他把裡面的罰都換了古代適用的,比如搶劫這種,後世抓到是直接關起來,他就加了要挨十子再關起來勞改,確地好了律法條文,林墨這才開始挑選法庭員。

讀書人他選了三個:一個是萬曆八年的落第秀才張老先生,為人正直,學識淵博;一個是曾在縣衙當過文書的李先生,悉斷案流程;還有一個是年輕的舉人王公子,因為得罪了當的,不得以逃難到臺中堡來,為人做事還算是公正嚴謹。

老百姓則從不同行業中挑選了十個:有農夫、工匠、商人、漁民,都是在堡裡口碑好、辦事公道的人。

“堡民法庭”立的第一天,就審理了一起盜竊案。

滿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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