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第一女相_第31章 稚子何辜(終)(2)

作者:安貓99·5個月前

包拯驚堂木重重拍下:“帶苦主!”

被解救的孩在父母攙扶下上堂,小虎拉著母親的手,龍龍撲在祖母懷中。雷明牽著失而復得的兒,父二人對著包拯與晏安的方向深深叩首。

公孫策起,朗聲宣讀罪狀:

“查,案犯洪通,以百善堂為幌,勾結太康知縣許暉、鄉紳羅傑,長期拐賣稚,偽造戶籍文書,牟取暴利!罪證確鑿,依《宋刑統》:‘諸掠人、掠賣人為奴婢者,絞!’”

“查,案犯許暉,為朝廷命,知法犯法,勾結徒,偽造公文,欺君罔上!依律:‘監臨主守盜,及故縱百姓盜販……流三千里!’ 今罪加一等,判削職奪,刺配沙門島!”

“查,案犯羅傑,為虎作倀,直接參與拐帶、囚,罪大惡極!判斬立決!”

包拯目如炬,掃過癱在地的三人,聲音沉渾如黃鐘大呂:

“爾等披著人皮,行此魑魅魍魎之事!可知每一個被你們販賣的孩子,背後都是一個破碎的家庭?可知那些父母夜不能寐,淚盡出?!法理昭昭,天網恢恢!今日,本府便以這狗頭鍘,告無辜,正我國法!”

退

便

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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