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復仇,一不小心成了首富!_第631章 強力推進(2)

作者:辣條先森·1個月前

這一條,比直接要求出售更加險。它不直接剝奪所有權,卻掐住了最核心的資產——資料。

“第二,‘核心演算法備案與審查條款’。”領袖繼續道。

“要求此類平臺的推薦演算法、容排序演算法等核心商業機的原始碼,必須向商務部指定的機構進行備案。”

“該機構有權在‘必要時’進行查,以確保演算法‘不存在危害國家安全、縱輿論、歧視對待的程式碼和邏輯’。”

“必要時”?什麼時候是必要?自然由他們說了算。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領袖的眼中閃過一寒芒。

“加‘總統急狀態特別授權條款’。授權總統在‘有合理理由認定存在迫在眉睫的國家安全威脅’時,可以不經國會批准,直接以行政命令形式,下令暫時關閉或由指定機構接管相關平臺的‘在運營部分’。”

“注意,是‘合理理由’,不是‘確鑿證據’。只要我們需要,它就可以是‘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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