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着模版救華夏_第418章 傳票與禁令·法庭內外的第一次交鋒(1)

作者:呂順寶·3個月前

聯邦法院的傳票,如同一塊投沸油的冰,瞬間讓火箭隊總部頂層的氣氛從勝利的餘溫降至冰點。厚厚的法律檔案躺在會議桌中央,像一沉默的棺槨,封存著“孤星能源集團”凌厲的殺意。

“指控核心是‘欺詐瞞’。”亨德森律師聲音乾,手指劃過檔案上重點標紅的段落,“他們聲稱,你在收購火箭隊時,瞞了沐資本部分海外投資專案的‘真實質’和‘潛在政治關聯’,以及這些投資可能對球隊運營造的‘不可預見的風險’。指涉你在收購前六個月,過離岸基金對一家中國半導設計公司的投資,以及另一家清潔能源技公司的控。他們聲稱,這些投資使你‘實質上到外國政府的影響或控制’,構易對方的‘重大誤導’,違背了收購協議中‘資訊完全披’條款。”

“荒謬!”莎拉忍不住駁斥,“所有投資都合法合規,在收購火箭隊的盡職調查中都有據可查!離岸基金結構是國際通行做法,那兩家公司也都是純粹的商業實!‘外國政府影響或控制’?他們有任何證據嗎?”

“他們不需要確鑿證據,至在申請臨時令階段。”亨德森搖頭,臉凝重,“他們只需要向法證明,存在‘嚴重的法律問題’和‘不可挽回的損害風險’。‘欺詐’指控本就足以構‘嚴重的法律問題’;而如果法相信你真的可能‘外國控制’,那麼允許你繼續行使火箭隊老闆權力,就可能對球隊、聯盟乃至‘社群利益’造‘不可挽回的損害’。這就是他們想要的——過臨時令,在你和你的法律團隊有機會徹底駁倒他們之前,先凍結你的權力,讓你在輿論和實際運營上陷癱瘓。”

“臨時令的聽證會什麼時候?”沐問,聲音平靜得可怕。

“四十八小時後。在休斯頓的聯邦地方法院。”亨德森回答,“法是……羅納德·埃利斯。一位以保守和‘嚴格遵從法律程式’著稱的法,與德州本地政商界關係……微妙。”

四十八小時。對方顯然計算確,不給沐太多準備時間。

“我們的策略?”沐看向亨德森和莎拉。

調調SUIFC

滿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