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縣令,開局查無頭案_第200章 交鋒四(1)

作者:健忘的廚子·5個月前

先給知府衙門那邊“定了”——沒錢,或者有錢也不給。

“而且,”胡俊眼神變得銳利起來,子微微前傾,低了聲音,彷彿在說一件極其重要又危險的事,“此次水匪攻城,鬧得沸沸揚揚,但罪魁禍首——尤其是那晚試圖詐開城門、冒充皇親的賊子,至今尚未抓獲歸案!此賊不除,下這心裡,實在難安!桐山縣的百姓,也人心惶惶啊!”

“所以,下這幾日反覆思量,”胡俊臉上出一種“為國為民、不惜”的決絕神,“與其寄希於府衙那點未必能到的補償,不如……集中力量,先設法抓捕那晚的賊人!還有,那人當時擲上城頭的令牌……”

胡俊故意停頓了一下,目炯炯地看向鍾世南,右手無意識地在下挲著,做出一副深思慮的樣子。

“下想著,那令牌規制不凡,似真非假,關係重大。是不是……應該派人專程送往京城,請有司衙門——比如禮部或者宗正寺的諸位大人——仔細辨認一下,這令牌,究竟是真是假?畢竟……”

他又停頓了,這次停頓的時間更長,眼神里的意味也更明顯。

“畢竟,那晚城上目睹之人眾多,眾口鑠金。萬一……萬一日後有什麼流言蜚語傳到京城,說桐山縣縣令對皇親信辨認不清、置不當,甚至……哎,下人微言輕,實在不敢妄揣天聽,但總要把事辦得穩妥些,證據確鑿些,才好向上代,向百姓代啊!”

一番話,說得滴水不,又“真意切”。中心思想就是:賠償太,而且可能沒有,我不放心;真兇沒抓到,我睡不著;令牌是重大證,我不敢擅專,得送京城鑑定;事鬧得這麼大,我得自保,所以一切必須按最正規、最穩妥、最能“留痕”的程式來走!

調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