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縣令,開局查無頭案_第299章 金吾衛遇舊識(1)

作者:健忘的廚子·4個月前

胡俊在大理寺的日子,就這麼按部就班地過著。

每日辰時點卯,酉時散值,理的都是京畿及鄰近州府報上來的刑案複核。

大多是些盜鬥毆、田產糾紛之類的尋常案子,案簡單,證據也齊全,胡俊只需核對律條適用是否恰當、量刑是否合規,若無問題便籤字附狀,轉呈寺正複審。

這差事說難不難,說易也不易。難在需得稔律法條文,一字一句都不能馬虎;易在只要守規矩辦事,不出錯便無大礙。

胡俊本就存了“先苟著”的心思,做事格外小心。每份卷宗都要反覆看兩三遍,拿不準的地方便翻《大夏律疏議》,或是請教王主簿這類老吏。他雖頂著魯國公府嫡孫的名頭,在大理寺裡卻從不擺架子,對誰都客客氣氣,時日一長,倒讓寺裡那些原本對他心存觀吏,漸漸放下了戒心。

當然,胡俊也沒忘了查鮑崇禮的底細。

他藉著複核案件的由頭,調閱了鮑崇禮近兩年經手的所有案卷。一頁頁翻下來,發現這位鮑司直辦案確實勤勉,卷宗整理得井井有條,證據鏈完整,律條引用也準,挑不出什麼大病。

只是有一點讓胡俊留了心——但凡涉及到朝廷員、勳貴家的案子,鮑崇禮的理總會“恰如其分”地偏袒幾分。要麼是量刑從輕,要麼是證據採信上對權貴一方更有利。不過這些案子本也不是什麼重罪,多是些商鋪糾紛、田產爭執、家奴滋事之類的小事,就算偏袒了,也不至於鬧出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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