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縣令,開局查無頭案_第450章 必須付出應有的代價(1)

作者:健忘的廚子·2個月前

回到自己公廨後,胡俊見王主簿與李錄事二人正忙著整理案件卷宗,便開口讓他們不必急於趕工。

“此次抓獲的略賣人口相關案卷,還要等兩日才會移送刑部,不必趕得太。關鍵是要仔細核對,不可出現錯。”

王主簿和李錄事齊聲應下,手上的作卻不慢,依舊在飛快地整理著。

胡俊走到公案後坐下,隨手翻了翻兩人已整理好的卷宗。一頁頁看過去,有抓捕記錄,有審訊口供,有證人證言,每一份都寫得工工整整,條理清晰。

他正翻著,忽然想起一事,便看向王主簿:“對了,咱們大夏律例裡,這略人略賣,是怎麼個量刑法?”

雖然胡俊在這寺丞位置上也有小半年了,之前還當過縣令,但這略人略賣的量刑他還真不清楚。

王主簿放下手中卷宗,躬回道:“回大人,按《大夏律疏議·賊盜律》,分好幾等。”

他清了清嗓子,掰著手指頭說:“略賣良人為奴婢,絞刑。略賣為部曲,流三千里。略賣為妻妾、子孫,徒三年。十歲以下,即便貌似自願,也同略法。過程中殺傷人,同強盜法,絞或斬。和,也就是騙賣,各減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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