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宴上,我一個電話動三省_第45章 給他上點手段(2)

作者:草根之野·5個月前

實際上,是混混自己扎破手指,滴了幾滴在尿樣本中。

一名檢驗科醫生提出疑問:

“主任,這個尿需要結合其他檢查綜合判斷,不能單憑此就下結論。”

王主任直接打斷:

“臨床表現已經很明確,腎挫傷導致的尿,定為輕微傷。抓時間出報告。”

同樣的場景,在其他病房也在上演。

一個手腕扭傷的混混被記錄為“腕關節韌帶撕裂”,一個膝蓋傷的則被寫了“半月板損傷”。

不到一個小時,六個人的傷鑑定全部完

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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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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