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絞索下的失蹤_第11章 河道浮屍(1)

作者:七零獨女江辰玲·1個月前

凌晨四點十七分,江城東河橡膠壩下游五百米的淺灣區域,河道保潔員像往常一樣駕駛保潔船清理水面漂浮垃圾。當他將竹竿水中打撈雜時,突然到一個沉重且帶有彈。起初他以為是大型垃圾,反覆撥後,一件深人外套浮出水面,下方清晰出人廓,保潔員瞬間意識到是浮,立即將船停靠在安全岸邊,退出河道範圍,撥打110報警電話。

指揮中心在一分鐘登記,判定為疑似命案,第一時間將資訊推送至刑偵支隊。趙峰正在值班,接到通知後沒有任何停頓,立刻啟命案偵辦預案。“通知法醫、技勘查組、水上打撈組全部趕赴現場,通知轄區派出所對河道兩岸五百米範圍實施警戒,止任何無關人員進,保留岸邊所有踩踏、拖拽、痕跡。聯絡水上派出所控制橡膠壩水流,降低流速,防止證被水流衝散。”趙峰一邊下達指令,一邊拿起裝備走向警車,“沿途監控全部提前調取,重點鎖定河道沿線、偏僻小路、凌晨零點至四點之間通行的人員與車輛,所有畫面逐幀儲存。”

凌晨四點五十分,警方隊伍抵達現場。此時天於黑暗與黎明界,河面籠罩一層薄霧,能見度不足二十米。先期到達的民警已經完外圍封鎖,沿河岸拉起警戒帶,將幾名早起散步的群眾疏散到安全區域,避免現場痕跡遭到破壞。水上打撈組穿戴救生與防水裝備,駕駛小艇靠近浮,使用專業固定帶將平穩包裹,緩慢拖至岸邊平坦區域,避免過程中造落或證損毀。

為男,目測年齡在四十五至五十五歲之間,高約一米七二,中等材,上穿著黑拉鍊夾克,下休閒長,雙腳無鞋完整但長期被水浸泡,出現膨脹與褪現象。法醫蹲在旁,開啟行式強勘查燈,從頭部到腳部進行全面表檢驗。“趙隊,死者頭部無鈍傷,無骨折痕跡,表無刀傷、傷、捆綁傷等開放創傷,四肢無抵抗傷。頸部左側有不規則片狀痕,深度較淺,口鼻量白泡沫狀,肺部有水特徵,初步符合溺亡表現,但無法確定是自行落水、被推水中,還是死後拋外口袋全部翻空,未發現手機、份證、錢包、鑰匙、銀行卡等任何可以確認份的品。”

“死亡時間初步區間是多?”趙峰蹲在一側,目專注觀察與周邊環境。

據浸泡程度、皮況、水溫環境綜合判斷,死亡時間應該在兩天以上,三天以確時間與致死方式必須運回法醫中心解剖並進行病理組織檢驗。”

趙峰站起,沿著河岸向上遊方向步行勘查。多年刑偵經驗告訴他,河道浮案件中,發現的位置幾乎不會是第一現場,水流、風向、河道彎道都會讓漂移數百米甚至上千米。“技隊分三個小組,從發現點向上遊一公里範圍分段拉網排查,重點記錄:岸邊新鮮踩踏痕跡、雜草大面積倒伏位置、菸頭、繩索、纖維、塑膠袋、食品包裝、車輛胎印,所有近三天新出現的痕跡,全部拍照、編號、提取、固定,不準任何一細節。”

三組隊員立刻展開工作,沿河岸護坡、草叢、石階、橋墩、圍擋下方逐一搜索。天逐漸放亮,河面薄霧慢慢散去,岸邊地形、建築、道路、監控位置全部清晰顯現。趙峰繼續向上遊走,重點檢視偏僻、蔽、有人煙、無監控覆蓋的區域,這類地點是拋案件的高發位置。他走過工地圍擋、廢棄平房、斷壁殘垣、狹窄小巷,每一可能停留或推送重的地方都仔細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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