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佩牽緣:真假千金滬上行_第2527章 油燈的火苗在他翻頁的動作里忽然晃了一下(1)

作者:清風辰辰·4天前

第2527章

油燈的火苗在他翻頁的作裡忽然晃了一下,把牆上那個彎腰伏案的影子搖得忽大忽小。

第五份檔案——他翻到第五份檔案的時候,手突然停住了。這是一份證人證言筆錄,紙張比前幾份更新一些,摺痕也淺,像是事後才補卷宗的。證言人的名字欄裡寫著三個字:沈秀芝。他記得這個名字——莫家的孃,那個在莫家被圍抄當晚抱走一個孩子的人。證言筆錄的格式和前面幾份不同,不是審訊式的一問一答,而是一段完整的供述,全文抄錄如下:

“民婦沈秀芝,供職莫府十年,專司大千金與二千金的哺育。緒三十四年三月初七夜,有軍士持槍圍宅,民婦奉主母之命抱大千金從後門出。至巷口被兩人截住,其一為趙坤副劉德彪。劉德彪稱若將孩子予他們,可保主母平安;若不肯則今晚莫府上下必死於槍之下。民婦不得已從命,將孩子予劉德彪。劉德彪予民婦一封信函與銀元二十枚,囑即刻離滬。民婦愧對主家,於碼頭將孩子藏於漁船避風,留玉佩半塊為記,後返滬謊稱孩子已夭折。此後二十年,民婦日夜不安,今日據實陳述,所供屬實。證人沈秀芝,畫押。”

齊嘯雲把這份證言筆錄從頭到尾看了三遍。三遍之後他靠在椅背上,後背被冰涼的鐵皮檔案櫃襯衫,涼意順著脊椎一路爬上後腦勺。這份證言把貝貝被抱走的經過代得明明白白——幕後主使是趙坤,直接執行人是劉德彪,脅迫件是孃,轉移地點是碼頭,留下信是玉佩。整個鏈條合,完整得令人心驚。

但問題是——這份證言太完整了,完整到像是有人刻意把它“放”在檔案裡等人來發現。誰會這麼刻意?

他翻開第六份檔案。這是一份部報告,寫給當時的滬上提督,落款人劉德彪。報告容極其簡短,措辭卻冷得刺眼——“莫家大千金已於碼頭溺斃,隨江水漂走,打撈未果。屬下辦事不力,請提督責罰。”日期是沈秀芝證言之後的第二天。這份報告的存在,給了整個案件最致命的定——一個孩子在“溺斃”了,另一批人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宣稱這件事已經理完畢,不需要再追查,不需要再立案。而實際上那個孩子被漁民夫婦救起,在江南水鄉活了二十年。

但齊嘯雲的注意力已經不完全在證言和報告上了。他把油燈移到檔案袋最後幾頁,發現卷宗末尾夾著兩份簡報式的記錄。第一份寫的是莫隆被押赴刑場的日期——赫然就是“暫緩待查”備註之後第五天。第二份更為簡短,只有五行字,來自獄中一名看守的代材料:“莫隆被帶出監房前夜,有人以酒食勞獄卒。夜間當值四人皆昏睡至天明。次日晨點,監房已空。問其人,皆言不知。後以逃獄申報,不了了之。”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