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路浮沉_第35章 逮捕,拘留以及採取強制措施(2)

作者:爭渡·5個月前

那名中隊長立刻意識到,遇到懂行的人了。

在法律層面,逮捕,拘留,以及採取強制措施,是截然不同的概念,他們現在頂多算是對宋思銘採取強制措施,因此,拒捕一詞用得極為不妥,容易引起爭議。

“我們只是對你採取強制措施,請你配合。”

中隊人馬上攔下那兩名想說話的輔警,親自進行解釋。

“採取強制措施?”

“就因為他的臉腫了,他們幾個背後有腳印,就要對我採取強制措施,你要怎麼證明人是我打的?”

宋思銘反相譏。

“這……”

便

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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