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路浮沉_第2024章 三方協議託管(2)

作者:爭渡·2個月前

宋思銘簡單講清楚自己的目的。

“銅山礦業案沒有終審判決之前,犯罪嫌疑人名下的權是凍結狀態,收購不可能完。”

閆勝利從法律角度判斷,而後又告訴宋思銘:“既然昌順市政府的臨時專班託管效果不好,那就換一撥人嘛,可以讓你選的收購方,先接替臨時專班,代為管理銅山礦業,什麼時候權解凍,什麼時候再考慮收購的事。”

“沒有收購就可以參與管理?”

宋思銘懷疑道。

“當然可以,由負責銅山礦業案的公檢法,加昌順市政府,再加你選的那家收購企業簽訂一個三方託管協議,明確好權責,期限,費用,監管機制,就可以進場了,只要託管企業只管經營,不權,不參與分紅,不分資產,僅負責日常運營就是合理合法的。”

閆勝利對宋思銘說道。

“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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