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京審刑錄_第三十二章:被發現了(2)

作者:三七之間·5個月前

“咳咳。”蘇黎清了清嗓子,“那什麼,正所謂兵不厭詐,不管是白貓黑貓、逮到老鼠就是好貓,我這也是為了案子,只要能抓到兇手,為陛下分憂,管他是甚法子?”

謝辭笑,“你倒是先會扣帽子,只可惜,我審刑院乃是衙門重地,自立那日起便有律例,無關人等,不得,本可不記得近日有請大理寺來做客,來的還是後院。”

蘇黎不服,“清者自清,我從頭到尾都是在你眼皮子底下的,可沒去幹甚狗的勾當,謝知院素來公正,可別冤枉了無辜之人。”

話可以說,事可以來,但鍋絕不能背。

好歹是大理寺的人,休想給自己扣上“莫須有”的罪名。

“審刑院當然不會冤枉一個清白之人。”謝辭說道,還不等蘇黎高興,他話鋒一轉,“王承悅,你速速派人去檢查一番,看本書房裡的那些卷宗有無丟失之嫌。”

他像是在自言自語,“此事關係重大,審刑院不能冤枉無辜之人,但也不會輕易放走小賊,不若本下令,將這兩日進出審刑院之人全都扣下來,細細盤問兩日?”

“別別別別別!”蘇黎立刻認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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