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門硯深_第50章 被甩鍋的初體驗(2)

作者:guaiwu521·5個月前

但若選擇私下理,勒令其退還贓款,部消化,雖然保全了同僚的面,也避免了衙門聲譽損,但這無疑是對律法的踐踏,也是對自原則的妥協,更可能留下後患。

正當他心猶豫、權衡利弊之際,鄭友德彷彿嗅著風聲般,急匆匆地趕了過來。

他先是故作驚訝地瞭解了況,隨即便將林澈拉到值房無人注意的角落,用幾乎只有兩人能聽到的聲音,語氣沉重地勸說道:

“林大人,我的好大人吶!您要冷靜,千萬冷靜!如今是什麼時節?年關節下,各部堂都只求個平穩過渡,安然過關,此刻最忌諱的,就是節外生枝,鬧出什麼貪墨醜聞來,那會壞了所有人的年節,也會讓工部為眾矢之的。此事……依下愚見,萬萬不宜聲張,更不能鬧大啊!”

“但五千兩白銀,絕非小數目,乃是國庫帑銀,豈能如此含糊過去,不了了之?”林澈低聲音,堅持道。

“唉,林大人您有所不知,”鄭友德的聲音得更低,幾乎是在著耳朵竊語,帶著一種過來人的“通”,

“趙主事在咱們虞衡司,沒有十年也有八載了,資歷頗老,上下關係也,就算沒有大功勞,總也有些苦勞和人在。他既已知錯,態度懇切,也願意想方設法補上虧空,不如……就此作罷,咱們司部悄悄消化理掉,予他一個改過自新、戴罪立功的機會。若是當真不顧面,鬧大了,抖落出去,咱們整個虞衡司臉上無,淪為笑柄不說,怕是還要連累整個工部的聲譽,到時候周尚書怪罪下來,追究我等管理不嚴、釀事端之責,你我又該如何自?怕是都不了干係啊!”

話語中的暗示再明顯不過:多一事不如一事,相護,息事寧人,才是場常態,個人原則和律法,在“大局”和“人”面前,往往需要讓步。

彿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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