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前男友收購以後_第11章 謝謝你的坦誠(1)

作者:知漁·5個月前

如果真的四年前分開後再也不聯絡了,大可以把這個人從記憶裡清除掉。

裡沒有虧欠對方的那個人,大抵是拿得起放得下的。

可四年後他又追問過來,念便覺得自己有義務把對方的心結開啟。

不想提那天晚上竊聽來的真相,能怎麼說呢?

說我滿心歡喜想和你有未來,但是你本沒把我放在心上,連你出國留學的訊息都要從別人講?

還是說我第一次索吻得到回應時,連孩子的名字都取好了,卻不如你那個勢利眼的舍友更得你的信任?

念不想讓自己變一個怨婦,不在了,面最重要。

真把那晚上聽到的事搬上臺面,把廖雲丞堵得啞口無言,是不忍心的。

西西

,

...

滿

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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