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星際挖寶藏_第一百四十章 協議(2)

作者:縈索·3個月前

徐夢嵐又變了一份協議出來。這份,就不是迫放棄養權了,而是養孩子的容。比如,從孩子出生到十八歲,每年的養費用不低於多。如果孩子生病了,需要父母陪伴,父母雙方都必須無條件陪伴左右。日常照顧,不許機手,須得親自來。

條條框框,竟然有七八十條。

細緻的連孩子吃什麼樣的食,將來學習,誰來輔導功課,全部列明瞭。

“你要是有意見,可以修改。不過大上,我的要求是,這個孩子是我們雙方了,都是同等責任,我承擔了孩子的孕育過程,以及生產的痛苦和風險。這一點,你承認吧?”

“是。”

“所以我要求你承擔更多的育兒責任,不過分吧?”

“是。”

“我的要求也不多,大概是我百分之四十,你六十的樣子。公平吧?”

使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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