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是砒霜,你我共嘗_第一百六十章不是貨物(2)

作者:枕時·4個月前

三年不見,倒真是什麼都做的出來。

如果昨晚沒有控制住真跟林嵐發生了關係,這段錄音的價值可就要翻好幾倍了。

此刻拿著那段錄音來與李慕珩影片談判的人,是金年華的老闆。

黑暗裡的人聲音沙啞,“金年華不過是小本生意,與李總半夜闖叔嫂家,意圖發生關係相比,還真是不值一提。”

李慕珩一笑,不與這個人多費口舌,“說吧,想要什麼。”

“不愧是在南城商界翻雲覆雨的人,連被人勒索也能說得這麼坦無畏。”老闆語帶嘲諷,“不過我要的東西,李總未必會給得起。”

“給不給得起,應該是由我衡量。能給我會給,若真是不能給,你難道還要讓藍小姐再來勾引我一次?”

老闆不屑冷哼,“李總如果真想要,我把送給你如何?”

彿

調

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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