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貢我,沒結果,叫誰邪神_第101章 拿人錢財不消災(2)

作者:典則蟋蟀·4個月前

“我們特職是有保護公民的義務,但是這個義務的前提,是保護好自己。你可能不知道,現在特職人才有多張和稀缺,絕對比你這樣的剝削者要珍貴很多。”

言下之意,以我的價,要我去冒義務之外的生命危險,二百萬可不夠。

而莫問路把話說到這份上,陸有慶心裡也不由惱火。他都已經給了一百萬了,再給二百萬就不了,結果還要加價,這不是獅子大開口麼?

“不要覺得我在敲詐你,其實我現在也不是很缺錢,而且我很忙,這事今晚不解決,明天我就得走,等我走了,你再回頭找我談這筆買賣,那我可不奉陪了,畢竟天城這片地方,有錢人——太多了。”

最後六個字,簡直是把陸有慶的心放在火上烤。

特職每天都要救人,救誰都是救,既然如此,他挑一下拯救件有什麼不合理嗎?

“我,我出五百萬!”想通的陸有慶一咬牙,重新開價。

這個價開出來,陸有慶心頭在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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