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通天,你污衊我強姦?_第251章 很難(1)

作者:念貳·4個月前

第251章

“很難?”蘇忘語的眉頭,立刻皺了起來,“哪裡難了?證據確鑿,事實清楚!那三個孩的行為,已經構了多項罪名!”

“蘇律師,您先別激。”馮小煜苦笑了一下,“您說的沒錯,們的行為確實構了犯罪。但是,問題的關鍵在於,們都是未年人。”

據龍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炸、投放危險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那三個霸凌者,都剛滿十五週歲,屬於這個年齡段。”

“但是,們犯下的罪行,主要是侮辱罪和強制猥罪。這兩項罪名,並不在上述的八大重罪之列。”

“也就是說,除非我們能證明們的行為構了‘搶劫罪’,或者對彤彤造的傷害達到了‘重傷’的標準,否則,們大機率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蘇忘語的臉,一點點地沉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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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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