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冷宮廢後去養娃月途_第856章 立法保護(2)

作者:冷落月鳳城寒·4個月前

可是在河邊婦人笑著說:“生那麼多丫頭片子有什麼用,養大了就了別人家的,那有孝心的也就逢年過節能提斤糖扯塊布來,那沒孝心的三五年都不回一趟孃家,也不怪人王二狗不想要。”後,生起了一無力,最終還是什麼都沒有做,在河邊挖了個坑將那孩子掩埋了。

因為知道,去找那王二狗理論,也改變不了什麼,再生一個兒,王二狗或許還是會繼續這樣做。

“還有一日,我走到南地,剛在一個茶攤前坐下,便聽茶攤上的客人說,方才有人將一嬰丟棄在茶攤前。百花樓的媽媽路過瞧見了,便好心把那嬰給抱走了。”

“對了,還有個例子,我先前在老虎山上救了些子,那些子也被迫生下來山匪的孩子,孩子生下來若是男孩兒,山匪便會留下來,若是孩兒山匪便會直接摔死。因為他們覺得男孩兒,能傳宗接代,而孩兒不能,所以就算他們是窮兇極惡的山匪,也把兒子留了下來。”

城寒聽得憤怒不已,右手拳,“等回了京都,朕要立法,凡是敢隨意溺斃嬰者,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立法是很有必要的,許多人都把孩子當做自己的私有,可以隨意置,不把孩子當個人。

孩子一生下來,他就是一條活生生的人命,便有生命權,便是做父母的都不能剝奪他們的生命。

雖然立法,不能從源上改變重男輕的現象,畢竟華夏到二十一了,重男輕的這種現象都沒有杜絕。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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