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俠我來也1_第29章 鋤禾(1)

作者:戀夜雨·29天前

玉米苗長到一拃高的時候,草也長起來了。陳大田每天天不亮就下地,蹲在壟裡,用手拔草。草比玉米苗長得快,一夜能躥半寸,系扎得淺,一拔就起來,帶著一坨溼泥。他把草扔在地頭,太一曬就蔫了。冬月給他送來一壺涼茶,他接過來,仰起脖子灌了半壺,抹抹,接著拔。他說拔草不能急,急了會把玉米苗帶起來。要先把草周圍的土鬆一鬆,住草部,慢慢提,覺草了再用力。拔出來的草要完整,斷了半截在土裡,過兩天又長出來。冬月蹲在旁邊看了一會兒,也彎下腰幫著拔。兩個人並排蹲在地裡,從這頭拔到那頭,再從那頭拔到這頭。太昇到頭頂的時候,地頭的草堆了一人多高。

九華山的茶園裡,趙小麥在給茶苗培土。把茶苗部的土用小鋤頭刨松,用手攏到稈周圍,拍實。培土可以保溼,防旱,防倒伏。茶苗的還淺,風大了會歪,歪了就不直。不直的茶苗長不高,長不高的茶苗結不了多種子。一邊培土一邊跟茶苗說話:“你站直了,別歪。歪了不好看。你好看我才喜歡你。不喜歡你就不給你澆水了。”茶苗不會回答,但茶苗的系在土壤中到了手掌的溫度。溫度不高不低,三十七度,人的溫。茶苗的在三十七度的土壤中加快了生長速度,尖向前推進,頂開土壤顆粒,發出極其細微的、人類耳朵聽不到的沙沙聲。沙沙聲匯在一起,像一首沒有旋律的歌。歌的名字了”。了就要喝水,喝水就要紮,紮就能更深,更深就能找到更多的水。

青龍從安吉走到了臨安,從臨安走到了淳安。千島湖的水在夏天是碧綠的,湖面上漂著無數個小島,像一鍋煮沸了的青豆。他坐在湖邊的一個小碼頭上,把腳進水裡。水是涼的,涼得他腳趾發麻。他從揹包裡拿出一個陶杯,從湖裡舀了一杯水,又從口袋裡掏出一小撮茶葉——是冬月寄來的泰山谷雨茶。他把茶葉放進杯裡,沒有熱水,只能冷泡。茶葉在湖水中慢慢舒展,葉片從捲曲變展開,茶湯從無淡綠。他等了半個小時,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冷泡的茶沒有熱泡的香,但更清冽,更直接。茶的甜沒有被熱水放大,也沒有被熱氣帶走,就那麼淡淡地在舌尖上停留了一下,然後就下去了。下去了,但舌頭還記得。舌頭記得,心就記得。心記得,就不需要再喝第二口。

麥收後第二十天,陳大田的玉米地裡來了一隻野兔。野兔是灰的,耳朵很長,蹲在地頭啃草。陳大田走過去,野兔也不跑,抬頭看了他一眼,繼續啃。他蹲下來,野兔的背,野兔的,背脊上的骨頭一稜一稜的。他自言自語:“你來幫我啃草?那好。草啃完了,玉米苗就不愁了。你別啃玉米苗,玉米苗是我的。你啃草,草是你的。咱們各吃各的,不打架。”野兔啃完了地頭的一小片草,豎起耳朵聽了聽,一溜煙跑了。跑的時候帶起一溜塵土,塵土落在玉米苗的葉子上,葉子蒙了一層灰。陳大田用手把葉子上的灰撣掉,葉子上有一粒水,水在他的指腹下滾了一下,掉在地上,滲進土裡。土裡的種子覺到了水,以為是下雨了,加快了吸收的速度。不是雨,是一個人的手指。

冬月在茶園裡給茶苗澆水。他不用水管,用桶。從井裡打水,一桶一桶拎到茶園,用瓢舀著澆。一瓢水澆一株,不多不。水滲進土裡,茶苗的覺到了水分,開始吸收。吸收的水分順著稈向上輸送,輸送到葉片,葉片的葉尖凝出一滴水。水滴在土裡,被另一條吸收。他澆了一個多小時,澆完了,坐在石墩上歇氣。他看著茶園,茶樹從去年的一小排長到了現在的一大片,最高的已經齊他的口了。葉片是深綠的,葉脈是金的,葉尖上掛著一粒蒼藍的熒。熒在白天的下不太明顯,但仔細看還是能看到——一點一點,像遠的螢火蟲。他對著那片熒說:“你們長得真好。老孫頭要是看到了,肯定高興。”熒閃了一下,像眨了眨眼。

趙小麥在九華山的石壁前發現了一個變化。“覺”字的筆畫比之前深了一些,像是有人用刻刀重新描了一遍。但沒有人過它,是石壁自己在長。石壁不是死的,是活的。花崗岩中的石英晶在432赫茲的共振作用下,會緩慢地重新排列晶格。晶格排列得越整齊,石頭的度就越高,刻痕就越深。深了,就不會被風雨侵蝕掉。風蝕一千年,雨蝕一千年,再蝕一千年,還是深。深到一萬年後的人還能得到,得到就能到筆畫裡的振,振裡有七千年前刻字人的心跳。心跳在,人就在。人不在,心跳還在。

椿央在藏經樓裡抄經。不是佛經,是老孫頭家譜影印件裡的那些字。把那些歪歪扭扭的筆字一筆一劃地描在邊紙上,描得很慢,像老孫頭種茶的速度。一筆下去,想一想,再一筆。有時寫錯了,就把紙掉,重新鋪一張。抄了一個下午,只抄了三頁。老和尚端著一杯茶進來,看了看抄的字,說:“抄得不像。但比原來好看。”椿央問:“是好看好,還是像好?”老和尚把茶杯放在桌上,轉出去了。走到門口,停了一下,沒回頭,說了一句:“像了就不是你了。你是你,不是他。你抄的字是你的,不是他的。他寫的好,你寫得也好。不一樣的好,都是好。”椿央坐在桌前,手裡握著筆,硯臺裡的墨快乾了。加了幾滴水,磨了磨,鋪開一張新紙,提筆,不看了,不描了。寫自己的字,寫的還是老孫家家譜上的那些字,但筆畫不一樣了。不再是模仿,是自己的手,自己的心,自己的筆跡。老孫頭在地下,不,在風裡,在茶裡,在石壁上,在種子的外殼上。他看到了,會說什麼?會說:“寫得好。比我的好看。”他的字不好看,但真。的字好看,也真。真就行了。真不需要好看。

青龍從淳安走到了開化,從開化走到了常山。常山有一座山三衢山,不高,但石頭很奇,像一堆堆蘑菇。他在山腳下遇到一個放牛的老漢,老漢六十多歲,黑瘦,裡叼著一菸,手裡牽著一頭水牛。水牛是灰的,角很大,彎彎的像兩把鐮刀。青龍問:“老伯,這山上有沒有野茶樹?”老漢把煙從裡拿下來,說:“有。山腰上有一棵,老得很,誰也不知道多年了。年年春天發新芽,沒人採。太老了,不好喝。”青龍順著老漢指的路往上走,走了半小時,在山腰的一塊岩石後面找到了那棵野茶樹。樹不高,也就一人多高,但樹幹很,像年人的大。樹皮是灰褐的,裂一塊一塊的,像老孫頭的腳後跟。樹皮上刻著兩個字——“茶”和“覺”。不是一個人刻的,是兩個人。一個刻了“茶”,另一個刻了“覺”。兩個字的筆跡不同,年代也不同。“茶”字更老,刻痕被樹皮長出來的新組織覆蓋了一半。“覺”字新一些,刻痕還在外面。兩個人,相隔幾百年甚至上千年,在同一棵樹上刻了字。他們不認識對方,沒有見過面,沒有說過話。但他們做了同一件事。事做了,樹記住了。樹記住了,風記住了。風記住了,種子記住了。種子被風吹到別,發芽,長新的樹。新的樹上沒有這兩個字,但樹心裡有。樹心裡的年記錄了那個年代,那場風,那粒種子。年一圈一圈地長,字一圈一圈地深。不會消失,只會更深。

退

西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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