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昭之華_第5章 未婚夫劉三郎(1)

作者:南枝·4個月前

第6章 第 5 章 未婚夫劉三郎

第五章

管事說,人失蹤,又找不到人,自是會懷疑人溺死水中,最先是誰說的,已經難以查證,但之後,大家都這樣說。

既然大家都這樣說,那范家便說,就到河伯廟裡問問河伯,如果真是河伯帶走,自己兒便是祭了河伯。

在這裡的河伯祭祀裡,是所有人都得出錢出來辦祭禮,既然他家出了兒,那就該其他人家出錢補償他家。

而劉家要把彩禮拿回去,範伯也拒絕,一是說那彩禮裡包含了學藝的拜師費,既然已經學藝,如何還能要回錢去,二是說自己兒是為眾人祭河伯,不是無故悔婚,所以不肯退彩禮。

管事說:“縣主,您聽聽這些事,都汙了您的耳朵,大家不過是各為利益,吵吵嚷嚷,您本不必管。”

“要是真有河伯要納妾,那這事該由東塢塢主去向您稟報,何至於塢主去縣城辦事,那范家子就跑去縣主塢裡告狀請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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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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