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爭鋒_第692章 受害人的控訴:既得利益者的罪惡(3)(1)

作者:老爬蟲·28天前

唐建設問黃守財什麼時候去找騰達典當行,他時間一起過去。黃守財就說:“越快越好,我手裡沒有一分錢,給你們的250萬還是借別人的。如果不早點開工把專案完,早點拿到政府的專案款,我只能去跳樓了。”

二人就約定,當天下午去典當行,商談借款一事。

黃守財只是聽說過縣城裡有一家做典當的,可以從他們那裡借款,但他不知道這家典當行真實的背景。

其實這個典當行就是黃曉明以其二叔黃連的名義註冊立的。裡面真正的員工都是黃曉明安排的人。他們其實是吸收公眾存款,然後再放高利貸,最後再暴力催債。

一開始,他們過消化員貪汙款的方式,讓大家把盛天集團的分紅注這個典當行,支付他人利息,用高於銀行同期最高利息的方式吸收社會存款,有265人在裡面存了款,存款額高達1.5億元。為了獲取利益,就把這些社會存款再放出去,以4到5分的月息往外放貸。但有一條,必須先扣除百分之十的利息,再給款。也就是說,你如果在騰達典當行借款一千萬,先扣除100萬元利息,只給借款人900萬元。如果到期不還,繼續按一千萬元計算利息。

凡是到騰達典當行借款的人,都是沒有資金繼續週轉、沒有辦法在別弄到錢的人。借款人如果到期不還款,騰達典當行有一批專門討債的人員,會採取各種辦法找到欠款人要錢。有時候,縣公安局經偵大隊還會找上門去,以詐騙罪的名義把人抓起來,並按照借款協議上面保證人的簽名逐人去討要。有時候,這個保證人自己都不知道什麼時候為別人做過擔保,但討債人不管這些,上面只要有名字,就跑不掉。有的人就反對,說擔保人一欄不是自己籤的字,可以鑑定筆跡。但這一點公安局經偵大隊本不認,說鑑定筆跡可以,先拿2萬塊錢的鑑定費,他們委託鑑定機構。可很多人明知道不是自己籤的字,但到最後鑑定結果還是顯示是自己籤的字,最後他們的存款都會被首接划走,甚至首接被法院拍賣房產。

對於這些,黃守財只是聽說了有人為別人擔保被扣了家裡的存款,倒是什麼型別的扣款不是十分清楚。

當黃守財跟著唐建設來到騰達典當有限責任公司的時候,那些人很是熱,辦公地點也是裝飾得富麗堂皇。有了唐建設領著,黃守財了非常高的待遇。

001

001001001

便

001001

001IA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