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風吻過的十八歲_第183章 破桎梏 專利戰決勝局(1)

作者:愛發獃的崽崽·3個月前

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庭,氣氛肅穆得近乎凝滯。原告席上,遠航科技董事長張海濤與科力奇中國區法務總監並肩而坐,後的律師團隊人手一份厚厚的證據冊,臉上帶著志在必得的神;被告席上,林舟端坐正中,李然與陳默分坐兩側,旁的技專家與律師團隊目沉穩,桌上的證據鏈按時間線、技線、法律線依次排開,厚厚的一摞,是啟航新能源兩百多個日夜的研發積澱,也是駁斥侵權指控的堅實底氣。

法槌落下,審判長的聲音打破沉寂,專利侵權糾紛案的庭審正式開始。這場牽整個新能源行業的訴訟,不僅是啟航與遠航科技、科力奇的技博弈,更是本土新能源企業與國外巨頭的專利話語權之爭,庭外的記者架起長槍短炮,行業的企業負責人、技專家也紛紛到庭旁聽,所有人都在等待一個結果。

原告律師率先發難,抬手調出科力奇三項發明專利的權利要求書與啟航的合工藝流程圖,試圖用線條標註的方式證明二者“技同源”:“審判長,被告啟航新能源的雜環聚合工藝,在反應位點選擇、催化劑使用比例上與原告科力奇的專利高度重合,複合新增劑配比更是直接照搬原告的技方案,就連電解與正極材料的適配方法,也只是做了微小的引數調整,本質上屬於專利侵權的變相抄襲!”

話音落下,原告律師又提了科力奇國外實驗室的測試報告,聲稱過技還原,證明啟航的產品效能與專利技下的產品高度相似,以此佐證侵權事實。張海濤更是在質證階段添油加醋,對著陪審團直言:“啟航就是一家靠抄襲起家的企業,沒有自己的核心技,如今的所謂突破,不過是踩著科力奇的專利果往上爬,這樣的企業,本不配在新能源行業立足!”

一陣,旁聽席上的議論聲約傳來。林舟始終面平靜,直到審判長示意被告方答辯,他才微微抬手,示意李然發言。李然起,目掃過原告席,聲音清晰而堅定:“審判長,原告方的指控完全是無稽之談,所謂的‘技同源’,不過是用專業語製造的資訊假象。首先,科力奇的三項專利均基於傳統碳酸酯溶劑系,而我方的新型電解採用的是自主研發的雜環聚合系,二者從起始原料、技路線到核心工藝,存在本質差異,這是最本的區別,何來抄襲一說?”

李然隨即調出雙方的技路線對比圖,用雷筆逐一標註差異點:“原告的聚合反應需要120℃高溫、2a高的嚴苛條件,而我方過鋯基金屬有機框架催化劑的創新應用,實現了65℃常溫、常下的定向聚合,反應條件截然不同;原告的新增劑為單一氟代碳酸乙烯酯系,我方則是氟代碳酸乙烯酯與亞硫酸乙烯酯3:2的複合系,還添加了微量磷酸三乙酯作為輔助劑,配比方案完全自主研發;至於適配方法,原告針對的是三元523正極材料,我方則適配三元811高鎳正極材料,適配原理與工藝引數均為自主最佳化,這些核心差異,原告方刻意視而不見。”

原告律師試圖反駁,卻被李然接連丟擲的證據打斷。當庭提了啟航2021年的研發立項報告、數百本實驗日誌、早期的樣品檢測報告,清晰還原了新型電解從概念構思、小試最佳化到中試落地的完整研發脈絡:“我方從2021年3月啟該技研發,2021年11月完首次小試功,2022年1月在全國新能源材料行業會議上公開了核心技要點,而原告科力奇的三項專利,最早的申請時間為2022年3月,最晚為2022年9月,我方的研發早於原告的專利申請,何來侵權?”

這一證據的丟擲,讓原告席的神瞬間凝重。科力奇法務總監立刻起,拿出一份優先權證明檔案:“審判長,我方的專利有國外優先權,首次申請時間為2021年12月,早於被告的技公開時間,因此侵權事實依然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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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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