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成首富從遊戲開始_第701章 電競事業部(補更)(2)

作者:青衫取醉·4個月前

就像拳王和一個普通人打架,在雙方都沒有明確過錯的前提下,第三者絕對中立不去管,那就是在事實上讓普通人死。

所以,裴謙的這個監管機構,在客觀上會保障選手的權利,但也並沒有對俱樂部進行剝削,只不過是讓俱樂部不要貪得無厭、不要過度地榨選手。

俱樂部該拿的轉會費、違約金一分不拿,該有的商業合同、熱度和影響力也一點不差,只是不能鑽空子為所為。

裴謙當然認可契約神,但這有兩個前提:第一,契約本必須是公平的,不能是霸王條款、奴隸合同,不能建立在一方對另一方的剝削之上;第二,契約神的意思並不是契約絕對不能違反,而是違反了之後願意承擔相應後果。

總之,這樣的規範讓DGE俱樂部賺轉會費,又能勸退一部分俱樂部資本,這些俱樂部退出之後買下他們的整個GOG分部又可以花一筆錢,豈不哉?

而且這個新的監管機構日常運營也需要花錢,多招點人養著也不錯,能多發一點工資是一點嘛。

張元已經拿過來兩張紙,快速記錄下了裴總之前說過的容。

只是仔細瀏覽這些條款,卻覺得心裡有些沒底。

使

退

退

西

LPGGOG

GOG

LPGG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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