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刀流漫畫大師_第90章 怎樣拿捏阿健?(求追讀!)(2)

作者:神奇檸檬茶·12天前

簡單來說,就是由出版社。電視臺。GG公司。周邊廠商等好幾家公司一起出錢,共同投資一部畫,目的就是為了分攤製作風險。

在這種模式下,原作者能拿到的「原作使用費」,也就是一次的授權金,非常之低。

一部標準12~13集的季番畫,可能就只有區區幾百萬日元。

有些更低的只有一百萬,甚至幾十萬。

這可是整一季的原作使用費,並非一集。

賺錢的大頭是畫播出後的「二次利用版稅」,也就是碟。手辦。遊戲。IP聯……

但也只是製作方掙錢,層層分潤後,到作家手裡的也同樣低得可憐,通常只有商品零售額的1%到5%。

而且這筆錢還要先經過出版社的手,再按照合同分給作者,最後到手的就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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