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戀原則_第97章 那條消息不應該發出去(2)

作者:討酒的叫花子·11天前

“我還以為你會搬回去來著,也行,賣了也好,趁現在還能賣上價,儘早手總比放在那裡強,這幾年房價降得快,越放越虧。”

其實於閔一開始並沒有用這筆錢,全打給鄭清了,可錢給不出去,鄭清認定給錢就是要斷絕關係,又哭又鬧,車是鄭清著讓買的,既然房子賣了,那錢就得花掉,買車是必要的消費。

這事竟然都能鬧這樣,周晉一個局外人聽著都頭大:“不是我說,你也沒必要還不還的,他們給都給了,大不了你就放那兒別,不然還有得折騰。”

於閔嗯聲。

周晉吐槽:“而且本來就是該給的,以前不見他們盡責,現在倒知道使勁了。我要是你,我拿了就是我的了,哪來那麼大力,這都是補償,你不花,他們遲早給別人花,以前舅舅給別人花了嗎,房子都送了好幾套,鄭姨也是,給那個男的都多了……”

講到一半,自覺翻舊賬過頭了,講直白了傷人,周晉強行閉,憋了憋,說:“反正你道德別那麼高,而且當初他們擴建廠子的地,有一半也是你的,還有後來拆遷分錢,你也有份,以前你還小,他們把這些全投進廠子裡了,可一錢都沒給你,這事我媽都還記得,你咋那麼傻,全忘了?”

於閔說:“廠子也不是我做起來的。”

“什麼不是你做起來的,你注資了,有投就有回報,就像咱倆現在合夥一樣。”周晉說,“難不你給我投了錢,我掙了不算你那份?”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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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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