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未熟_第114章 物證(2)

作者:鹿星魚·1天前

肖燼嘆了口氣:“人數多,不等於證據合格,沒有證,依然不能輕易判刑。”

“而且必須保證所有證人互相不認識,沒有親屬、同事、利益捆綁,不是抱團維權,被統一授意作證,所有人的口供不能出現誤差。”

“即使全部達標,也只有極數判例可以定罪。”

“群證言本有很大的天然疑點,大規模人群容易從眾、被煽、跟風陳述,司法慣例對大批次集證言審查極嚴,法院預設存在統一傳話的合理懷疑。”

“總言之,兩百多人人證,公安那邊會立案偵查,但一定會盡力補充客觀證,補不到就大機率移送不了起訴。”

“檢察院那邊因為缺失客觀證,大多會退回補充偵查,兩次補偵無果就不起訴。”

“法院無客觀佐證,群證言存疑,證據不足,最終判決必然是無罪。”

聽完肖燼的話,朝霧著小狗腦袋的手頓住:“所以,還是需要證才可以完全定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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