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的無良律師,你怎麼專坑主角?_第211章 荒謬的錯誤(2)

作者:江畔夜敘·3天前

「我……我當時……」劉克明徹底慌了神,眼神飄忽,支支吾吾說不出完整的話,心理防線開始鬆

「是真的不知道?還是明知故犯,刻意為之?」

陸遠的聲音陡然拔高,帶著不容抗拒的,他從側顧影手中接過一份提前準備好的檔案,高高舉起,展示在全場面前:

「審判長!這是現行有效的《夏國刑事技鑑定規則》第三章第十七條!其中明確規定:用於痕跡比對的樣本,提取時間不得晚於案發後十五日!超出時限提取的樣本,鑑定結論一律無效!」

他轉過,死死盯著劉克明,一字一頓,厲聲質問,聲音響徹整個法庭:

「劉克明!你告訴我,你為什麼會犯下如此低階。如此可笑。如此荒謬的錯誤?!」

那名江南省的檢察像是被踩中了痛,猛地站起,厲聲嘶吼:「反對!辯護人進行人攻擊,惡意誤導法庭!」

「反對無效!」審判長冷冷駁回,目威嚴地看向證人席,「證人,回答辯護人的問題,不得瞞,不得推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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