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魔法的土木工程師不是好領主_第67章 海螺水泥廠(1)

作者:左斯右想·6小時前

從理論上來說,李維將海因利希·格蘭傑冊封為自己的(見習)騎士是不合法理的。

原因也很簡單,作為有名有姓、登記在宮廷帳冊的貴族,海因利希尚未年,無法履行封臣的義務——他們要到20歲的人禮才能獲得授勳的資格,此前只能算作騎士侍從。

一個男爵的男子嗣通常符合“騎士侍從學徒——騎士侍從——見習騎士(20歲)——騎士”的長軌跡。

至於後續能不能獲得封地、繼承爵位,個人造化和歷史程序缺一不可。

當然,像伯爵及以上的大貴族們,他們的男子嗣生來就是騎士起步。

至於這種將適齡子嗣送往封君或者封君子嗣邊充當騎士侍從的行為最早可以追溯到加林時期,同阿爾帕德遞上家族佩劍一樣,屬於向李維親近示好的政治行為。

不過法理這種東西突出一個“我注六經”——隨著王國版圖擴大,邊境地區“先上車後補票”、先封騎士後報備的況屢見不鮮。

李維也不過是早了些時日罷了,問題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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